规章制度

图书馆文明守则
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-> 规章制度 -> 图书馆文明守则

图书馆文明守则

第一条 遵守图书馆管理规定,保持馆内安静,不高声谈笑。

第二条  严禁在馆内吸烟,如有违反将视其为违纪,并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。

第三条 举止文明,用语礼貌,衣冠端正,态度友好,共同维护图书馆良好的文化氛围。

第四条 爱护图书不得损坏图书,不在书上勾画。

第五条 讲修养、讲道德,爱护公物,不损坏和随意搬动馆内设施,严禁在桌面、门窗和墙壁上乱写乱画如发现此类行为将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,同时要求其公开检讨

第六条 爱护公共卫生,不随地吐痰,不乱丢果皮、纸屑,禁止在阅览区就餐,产生的垃圾自行带走。